急件處理台胞證 我該注意什麼?

台胞證急件所需文件如在國外製作,須經駐外使領館認證;所需文件為駐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認證。文件為外文的,國家信息局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交經駐外使館認證或經國內公證機構公證的中文譯本。

什麼是台胞證?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又稱台胞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PRC)政府簽發給在台灣持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ROC)的一種旅行證件。台灣該文件由公安部(MPS) 發布。由於台灣的特殊政治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都不承認對方簽發的護照,也不將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旅行視為正式的國際旅行。

台胞證需準備什麼文件?

1.護照原件(有效期六個月以上)

2.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各一份(1:1比例,不可補辦)

3.未滿18周歲者須附上戶口本複印件或戶口本複印件(每人1份)

4.2寸白底彩色證件照片2張,必須在6個月內拍攝

外籍親屬中華民國國民及居住在台灣的有效外國人居留證持有人可申請進入台灣。以探親為目的,可憑與中華民國國民或居留台灣外僑居留證之親屬關係證明,申請特別入境許可探親簽證。